专利裁决案件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协商与调解
当事人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专利纠纷,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申请调解。
行政裁决简易程序
对于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证据充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行政裁决。
简易程序包括:
提交请求书并缴纳裁决请求费。
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进行质证和辩论。
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裁决。
诉讼程序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程序包括:
原告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并送达起诉书副本。
被告提交答辩状,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
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
判决宣告,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执行与结案
裁决或判决生效后,当事人需要按照裁决或判决的内容执行。
执行完毕后,案件结案。
建议当事人在处理专利纠纷时,先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包括行政裁决或诉讼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