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变更地址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向当地药监局提出申请
药店需要向所在地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交地址变更申请,并经过现场同意后再进行后续流程。
提供相关材料
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使用非自有房产的,还需提交房屋租赁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
经办人授权证明原件,盖公章;
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盖公章;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无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原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联变更申请表,盖公章;
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复印件;
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原件,盖公章;
经营场所所处地理位置图原件,盖公章;
营业场所平面布置图原件,盖公章。
等待审批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收到申请并核实相关材料后,将上报至市局进行行政审批。
审批与变更登记
市局在接到上报的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若批准,药店需要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地址变更登记,包括更新工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税务登记变更
地址变更后,药店还需要到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文件。
建议药店在变更地址前,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与当地药监局保持沟通,确保变更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