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点球裁判程序如下:
判罚点球 :当防守方球员在自己的禁区内出现如故意手球、绊倒、拉拽、推搡进攻方球员等犯规行为时,裁判就会判给进攻方一个点球。准备阶段
点球应放在罚球点上,距离球门线11米。
守门员应站在球门线上球门的中央位置。
除了罚球队员外的所有队员在点球提出之前应该站在大禁区的外边。
在裁判员的哨声吹响之前,罚球队员不能踢球,守门员不能提前移动。
执行阶段
主罚队员向前踢出点球。
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主罚队员不得再次触球。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如果球在越过球门柱间和横梁下之前遇到下列情况,应判定得分:该球触及任何一个或连续触及两个球门柱、横梁、守门员。
结束阶段
如果主罚队员踢出点球后,没有其他的人接触过足球,不可以再次触球。
罚球完成后,主裁判应作出罚球点球完成后的决定。
点球大战程序(如比赛进入点球大战阶段):
双方赛前提交罚球名单,按顺序罚球。前5轮比总分,之后为1球决胜。
11轮后未分胜负,则重新开始轮回罚球,仍1球决胜。
人数多的一方需减员至与对方相同,含至少一名守门员。
进球后被罚下,进球有效;罚球前被罚下,视为罚丢。
这些程序确保了足球点球的公平性和顺利进行。主裁判在整个过程中拥有最高的裁决权,并负责比赛的开始、暂停和结束,对比赛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出最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