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省高院再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整理相关证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一审和二审判决结果、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撰写一份详尽的《再审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再审的理由和依据。
递交申请
将《再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递交到省高院的立案庭。
立案庭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会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人和原审的其他各方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审查阶段
法院会对案件进行深入审查,可能包括听证程序,以便更好地听取和核实双方当事人的陈述。
审查过程中,法院会评估再审申请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如是否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是否缺乏证据证明、主要证据是否伪造等。
裁决阶段
根据审查结果,法院会适时作出是否进行再审的裁决。
如果决定再审,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再审审理
再审期间,原判决或裁定的执行并不受影响。
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审理案件,并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相应的裁决。
建议
及时准备材料:确保所有材料和申请书都准备齐全且准确无误。
关注审查进度:在审查期间,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了解审查进展和结果。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案件复杂,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申请再审的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