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户籍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准备材料
本人或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根据变更内容,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等。
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前往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迁入地派出所提交申请。
填写申请表
填写《户口变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审核与审批
派出所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上级公安机关审批通过后,将审批结果反馈给派出所。
办理迁移手续
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领取新户口本
变更完成后,派出所会换发新的户口簿。
注意事项:
提前咨询:不同地区的户口簿更新政策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科。
证件复印件:准备好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且确保复印件清晰可辨。
网上办理:部分地区的户口簿登记非主要项目变更业务已开通网上办理服务,但需注意,目前很多地方暂不支持同时变更多个非主要项目,需逐一申办。
跨省通办:长三角地区等部分地区已试点或推行户籍信息变更跨省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直接申请办理部分户籍信息动态项目变更。
未成年人办理: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并提供相应监护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
请根据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程序办理户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