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丧葬程序较为繁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寿终正寝
老年人(60岁以上)病死称告老,又称寿终正寝。其丧葬礼仪包括烧倒头纸、穿寿衣、饯别、入殓、设灵堂、报丧、做道场、设祭、掩棺、出丧、入葬、烧七、烧百期、烧周年等程序。
寿衣穿单数,一般不少于三件,但不穿五件。穿五件视为忤逆。
出殡前一天,孝家设席宴客,称办夜;诸亲百客前往吊唁,称坐夜。
葬后,子女在坟头栽上巴茅,在坟前坟侧植上松柏,以示子孙繁衍昌荣。
异常死亡
凡凶死、在外死亡、未成年死、恶疾死亡等,丧葬程序及形式各异,但均不准入中堂。
小儿死亡称夭折,通常用木板钉匣装殓,称火匣子。也有用篾席裹尸的,均放置岩洞内。
患麻疯病死亡,将尸体火化深埋,或将棺柩长期悬于石岩内。
建国后,异常死亡者均土葬,少数火葬,但仍不入中堂,丧事从俭。
丧事新办
建国后,国家机关、学校、厂矿等事业、企业单位,职工死亡,特别是在职死亡,丧事礼仪避繁就简。
先成立治丧委员会,讣告亲友吊唁,然后举行追悼会,送葬。
具体步骤
临终准备:在病危即将咽气时,家人准备寿衣和棺木,并将银鱼放入死者口中,称为“噙口鱼”。
上庙:烧倒头马后,孝子贤孙到土地庙祭神,每天三次,之后穿孝衣戴孝帽,用白布糊鞋。
入殓:第二天中午过后,棺木抬到屋内,放入被褥、灯芯草、香末、砖末等物,将尸体塞住,封严棺材盖。
送盘钱:第二天晚上,预备纸轿,亲友凑钱做一桌菜,放在土地庙前摆着。
其他习俗:包括烧纸扎的车马与轿、请佛道二教做道场超度、报庙等。
这些程序反映了民国时期丧葬文化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既有传统的繁琐礼仪,也有因社会变革而出现的新式简化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