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进入市场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报经审批
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必须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具体审批权限为:
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耕地35公顷以上或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由国务院批准。
除此之外,均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办理出让手续
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需要办理出让手续,包括:
受让方需向有审批权的市、县区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合法产权证件。
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签订出让合同,补交出让金,换发土地使用证后,方可进入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活动。
缴纳土地出让金
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需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变更登记
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后,需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结:
划拨土地通过上述程序进入市场,涉及报经审批、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变更登记等步骤。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划拨土地在进入市场过程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保障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