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受理与审查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如果决定同意取保候审,需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
如果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担保人或保证金的作用是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遵守相关规定,随传随到。
执行与监管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会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并监督其遵守。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不从事妨害诉讼的活动等。
期限与解除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期满后解除取保候审。
建议
准备材料:申请取保候审时,应准备充分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保证金或保证人的相关材料等。
选择保证方式:根据案件情况选择提供保证人还是缴纳保证金,并确保所选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遵守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影响案件进展和自身权益。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取保候审的申请和执行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