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分单位走的程序如下:
编制单申请
用人单位向市编办申请编制单。
调动表填写
用人单位填写公务员调动表。
签署意见
调入、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审核
公务员管理处审核。
审批
局分管领导审批。
调动通知
发调动通知书,需迁户口的同时办理迁户手续。
户口准迁证明
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户口准迁证明。
调出和户口迁移手续
回原单位办理调出和户口迁移手续。
行政关系接转
到公务员管理处接转行政关系,办理落户证明。
报到
到用人单位报到。
工资和落户手续
办理工资、落户等手续。
建议:
在进行调动时,务必按照上述程序逐步办理,确保每一步都符合相关规定,以保证调动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