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落户的程序如下:
回原籍申请迁回:
首先,您需要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回,并获取《准迁证》。《准迁证》是一式两联,需要派出所同意落户后才会开具。
办理户口迁移证:
接着,您需要携带《准迁证》到当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并带上单位的户口页底册,开具《户口迁移证》。
返乡办理落户手续:
最后,您需要携带《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一联)回到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迁入落户地的派出所会受理并审核相关材料,并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在办理异地落户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书面申请
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迁入人户籍证明
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注意事项
跨省迁移户口相对市内迁移更为复杂,需要准备的材料更多,如房产证、婚育证明等。
户口迁移涉及到多个步骤,包括提出迁入申请、同意迁入、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开户籍证明、签发准迁证、办理迁出手续、办理入户等。
在办理过程中,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材料齐全、流程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