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预审前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项目用地单位提出申请
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或办理备案手续后,需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受理
国土资源部门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则予以受理。
勘测定界
由勘测定界机构对项目占地情况进行勘测定界。
审查
国土资源部门会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等,对建设项目用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集体研究
审核、汇总后,相关部门会进行集体研究。
用地预审公告
发布用地预审公告,时间为7天。
核发预审意见书
通过预审的国土资源部门会对建设项目用地出具预审意见书,并送交建设项目用地单位。
建立台账、归档
最后,相关部门会建立台账并归档。
以上步骤完成后,即为土地预审前的全部程序。建议项目用地单位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土地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