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改名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本人申请: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需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监护人材料: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单位或学校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社区盖章,未成年人还在读书的由学校盖章。
其他证明: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提交申请
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填写申请表格: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领取申请表格,并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核与审批
派出所审核:派出所受理后,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
分局户政中队审批: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改名手续
携带相关材料:携带好孩子的出生证、家里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派出所进行办理。
领取新户口本: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发给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然后等待正式身份证下发。
注意事项
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成年人改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无犯罪记录证明:年满14周岁以上的,需要提供由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通过以上步骤,孩子改名的程序可以顺利完成。建议在办理改名手续前,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