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赔付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出险通知
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报案。
理赔人员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及时填写“出险登记簿”。
审核保险
保险人在收到保险标的出险的通知后,立即查抄单底、审核保险单副本,明确保单是否仍有效、保险标的是否相符等信息。
现场查勘
保险人在受理案件后,派人到出险现场进行实际调查,以了解并核实与理赔相关的事实。
确定责任
核定损失工作结束后,保险理赔人员需认定保险责任,依据保险合同审定赔付责任及赔付金额。
计算赔款
理赔人员将所有理赔资料汇总、审核、确保无误后,计算赔款。
损余处理
通常在财产保险中,受损的财产会有一定残值,如果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其残值归保险人所有,或者从赔款中扣除残值部分。如果按部分损失赔偿,保险人可将损余财产折价给被保险人以充抵赔偿金。
代位求偿
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被保险人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
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结案和反馈
被保人收到赔偿款项后,理赔过程宣告结束。不过,被保人可向保险公司提供反馈,助力其提升服务质量或完善处理流程。
建议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准备好所有相关的证明和资料,以便顺利地进行理赔。同时,保险公司也会在收到理赔申请后尽快进行审核,并在确认赔偿金额后及时支付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