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离婚程序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是具体的流程:
协议离婚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冷静期
自提交申请之日起30天冷静期,期间双方可撤回申请。
审查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
登记(发证)
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起诉
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受理
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
审理
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办理材料
协议离婚:
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诉讼离婚:
离婚起诉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证据)、涉及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明(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
建议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流程相对简便快捷。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可能需要更多时间和精力,但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建议双方先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