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复婚的流程如下:
申请:
要求复婚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签名: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领取复婚登记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复婚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才能重新确立婚姻关系。此外,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