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安装假牙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申请: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确认工伤的文件;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有效的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并依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有关规定,提出是否予以配置的确认意见。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确认意见作出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结论。
登记与费用核付:
工伤职工收到予以配置的确认结论后,及时向经办机构进行登记。经办机构向工伤职工出具配置费用核付通知单,并告知配置的辅助器具最高支付限额和最低使用年限。
选择协议机构:
工伤职工持配置费用核付通知单,选择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进行配置。
配置与确认:
工伤职工在协议机构完成假牙配置后,需签字确认配置服务记录。配置费用将由协议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其他注意事项:
工伤职工应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配置假牙,并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以确保顺利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
建议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咨询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配置,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