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有企图自杀、逃跑等危险情形。刑事拘留并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调查的有效性。
刑事拘留的程序
拘留的决定: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拘留的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拘留的期限: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自拘留决定书送达被拘留人之日起计算。拘留当日计算为一日。
拘留决定的审批:
采取拘留措施,应当报请院长批准。因哄闹、冲击法庭,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立即拘留。在拘留后,应当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院长认为拘留不当的,应当立即解除拘留。
拘留决定书的制作及送达:
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援引法律条文应当具体到款项,援引的款项应当与被拘留人的违法行为相对应。
拘留的后果
刑事拘留的后果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而分析,无直接定义拘留后果之说。一般经过调查等之后,若无犯罪事实等一般会予以释放。
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的比较
取保候审比刑事拘留更轻。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相对较宽松,一般适用于罪行较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
建议
在面临刑事拘留时,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以减轻拘留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有助于减轻拘留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