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审计计划阶段
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审计资源,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根据法定的审计职责和审计管辖范围,制定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实施阶段
组成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对审计事项进行全面审查,确认账目、核算与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财政资金的利用情况是否合理合法。
审计报告阶段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审计机关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研究被审计对象提出的意见,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审计结果报告和后续跟踪检查阶段
将审计报告提交给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和批准,并提交给政府机构和公众。
对审计对象在审计期后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情况报告给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和公众。
这些阶段构成了政府审计的基本程序,旨在确保政府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并促进公共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