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征地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用地申请
建设单位需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
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在拟征收范围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对拟征收土地进行详细调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需被征地村集体及成员、村务参加,评估征地可能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
组织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报批
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
签订补偿协议
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交付土地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并交付土地。
这些程序确保了征地工作的透明度和合法性,保障了被征地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任何违反程序的行为都可能导致征地行为被认定为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