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开庭调查是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5 18:05:49 手机游戏

民事开庭调查的程序如下:

当事人陈述

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被告进行答辩,表达对原告诉讼请求的不同意见。

举证与质证

原告提交证据,被告对原告的证据进行质证。

被告提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原告进行质证。

双方可以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审判长可视情况宣布中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

合议庭成员发问

合议庭成员向当事人发问,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

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在法庭上展示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宣读由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以支持证据的真实性。

法庭调查结束

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并归纳争议焦点。

法庭辩论

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及法律依据进行辩论,阐明自己的观点,反驳对方的主张。

调解

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庭可以进行调解,尝试解决双方争议。

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

以上是民事开庭调查的主要程序,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和步骤,确保案件能够全面、公正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