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启动问责程序:
在出现问责情形时,问责主体依据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决定是否启动问责程序。启动问责程序可依据上级指示、群众举报、内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审计报告等线索。
调查核实:
组建专门的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查明事实真相,确定责任人及其责任大小。调查过程中应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责任认定:
依据调查结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对责任人的责任进行准确界定,明确其应承担的具体责任类型和程度。
提出问责建议:
调查组在完成责任认定后,根据责任情况提出相应的问责建议,包括问责方式、问责力度等,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问责决定机关。
作出问责决定:
问责决定机关对调查组提交的报告进行审议,依据事实、情节和相关规定,作出最终的问责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问责人及其所在单位。
执行问责决定:
被问责人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按照问责决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执行问责措施,确保问责决定得到有效落实。
此外,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还应遵循以下程序:
发现问责线索:
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发现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并进行调查。
提出问责建议:
调查后,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作出问责决定:
问责决定机关根据建议作出问责决定。
办理相关事宜:
问责决定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或责成有关部门办理。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问责的公正性、透明性和有效性,防止滥用问责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