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性权利具有以下功能:
保障公民在行政程序中的合法权益:
程序性权利确保公民在行政程序中能够了解相关信息、参与决策、提出申诉和提起诉讼,从而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
程序性权利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督,确保其公正、透明和高效。例如,知情权让公民了解行政程序和相关政策,参与权使其能够参与行政决策,申诉权和诉权则提供了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途径。
促进高校管理民主化:
在高校管理中,程序性权利有助于实现学生权利的完整性和推进管理民主化。通过程序性权利,学生可以更有效地参与学校事务,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从而确保管理权力的公正性。
确保高校管理权力公正性:
程序性权利通过规范高校管理程序,确保管理权力的公正行使,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及时、恰当地实现权利和行使职权:
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为权利和职权的实现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确保这些权利和职权能够及时、恰当地行使,避免程序上的延误和不当操作。
综上所述,程序性权利在保障公民权益、监督政府行为、促进高校民主化管理以及确保权力公正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