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随军的程序如下:
开具无业证明
城市居民:先前往所在街道办开具无业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去所在地民政部开具正式的无业证明。
农村居民:先前往村委会开具无业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去镇民政部,最后去区民政部开具正式的无业证明。
办理随军手续
随军家属在办理完落户和存档手续后,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存档证明等材料,到当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理报到,并签订《随军家属协议书》,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和《生活补助申请表》。
户口迁移
外省市户口迁入: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大连市户口迁入:持《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户口簿、落户地户口簿等手续至落户地派出所落户。
申请生活补助
无业随军人员需先建档或转档,出具存档证明后再申请生活补助,并确保首次在北京市落户后六个月内前来报到并申请相关待遇。
就业服务
随军家属可以向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并寻求就业帮助,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
享受保险待遇
军人配偶经批准随军后,符合享受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的,由军人及其配偶共同提出申请,经军人所在基层单位领导审查签字后,将申请和相关材料报军人所在团及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
建议:
随军家属在办理无业随军手续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顺利落户并享受相关待遇。
如果有就业需求,可以积极利用就业服务机构和互联网平台,寻找合适的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