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起诉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撰写起诉状,明确列出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原委。
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财务报表、债务清单、资产清单等,以证明公司无法偿还债务。
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
将起诉状及其副本和证据材料提交至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立案庭。
法院立案与通知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并在一定时间内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并向原告送达举证通知。
被告答辩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有十五天的时间提出答辩状。
法院审理与判决
法院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并安排庭审程序。
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法院最终作出判决。
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破产清算程序
如果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会指定一名破产管理人,负责公司的资产清算和管理。
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接管破产企业并进行财产清算。
清算过程中,需要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和拍卖,以清偿债务,并处理员工的安置问题。
诉讼中止与恢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诉讼程序会中止,待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恢复。
破产债权确认诉讼
在破产清算期间,如果有诉讼案件,管理人将参与案件的诉讼,代表债务人处理相关事务。
这些步骤构成了破产起诉程序的基本框架,确保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破产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