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离婚程序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程序
申请
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提供结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无误后,存档相关文件。
登记(发证)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程序
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受理
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需缴纳诉讼费。
答辩
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法院审理
审理包括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调解不成的,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具体流程包括查明当事人身份、宣布法庭纪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
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法院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建议
选择合适的方式: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咨询律师:离婚涉及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
准备材料: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确保离婚程序顺利进行。
以上是修武离婚的基本程序,具体操作中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