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的程序术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动议:
组织部长提出干部人事调整的初步方案,向市委书记汇报,并通过后,召开书记议事会讨论研究人事调整方案,启动考察程序。
干部考察:
由组织部、纪委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到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考察,一般分为推荐、测评及谈话三个程序。
征求意见:
在单位考察结束后,向相关部门征求考察对象在相关方面的表现,部分考察对象还要征求环保、信访、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
制定考察方案:
根据考察的目的和内容,确定相应的工作方法、步骤,做出大体的时间安排,并通知有关方面,以便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查阅有关资料:
考察组在考察前要查阅一些有关材料,了解考察对象的自然情况、主要经历、以往的考察材料,以及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方面掌握的情况。
具体实施考察:
采取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专项调查、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情况。各种考察方法运用的程序,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综合分析考察情况:
在考察中,每一位考察人员应根据获取的材料随时进行认真的综合分析。在考察工作告一段落时,考察组要集中时间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综合,对考察对象作出评鉴,对不清楚的问题,应作补充调查。同时,还要同有关党组织或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交换意见。
撰写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个人考察材料。
考察结果的形成与处理:
对实施阶段获得的大量原始信息进行系统地研究、分析和综合,形成考察结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使用意见和建议。
这些程序术语共同构成了干部考察的完整流程,旨在确保考察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