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接访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登记
信访人到达接访地点后,首先需要进行登记。这通常包括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并详细记录来访事由、诉求等信息。
接谈
接谈分为工作人员接谈和领导干部接谈。工作人员负责初步了解情况和收集资料,而领导干部则在必要时出面接谈,处理复杂或重要的信访问题。
联合接访也可能在此阶段进行,特别是当信访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或群体时,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会共同参与接访。
处理
接访人员会根据接谈情况,判断信访事项是否属于本单位受理。对于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受理告知,并启动办理流程。
对于不属于本单位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出具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的告知,并指引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寻求帮助。
督办
对于需要跟踪督办的信访事项,接访人员要确保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督办。
案结
信访事项办理完毕后,需要上报结案材料,并进行归档处理,以便后续查询和统计。
反馈
在整个接访过程中,接访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
其他
在接访过程中,接访员应注意与当事人的良好沟通,维护接访秩序,并在必要时采取冷静处理措施,确保接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些步骤旨在规范接访流程,提高接访效率,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问题的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