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年租房的程序如下:
签订租赁合同
出租人与承租人经过协商,签订书面形式的房屋租赁合同。
查看并索取证件复印件
房主查看房客的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房客查看房主的产权证明、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合同签字与产权人一致性
合同签字(房主方)应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办理合租合同时的同意出租证明
如办理合租,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支付定金
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需要查看以上证件,且定金一般不超过月租金的20%。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办理税费缴纳与过户手续
持房主的身份证、房产证、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证、监护证明等,到市房管中心办证大厅一楼进行登记。
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会到房主家里对该房进行测量,根据房屋面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缴纳契税和地税。
双方本人持各自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以上材料到市房管中心办证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入住与检查
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移交房屋钥匙。
建议:
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务必仔细查看双方的证件,确保身份和产权信息的真实性。
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以保障双方权益。
如涉及合租,务必确保房主方同意出租,并签订相关证明文件。
在支付定金前,了解定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