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应遵循以下程序:
提前通知
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给人事行政部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若员工在试用期内,则应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辞职申请
员工需填写《辞职审批单》,并经所属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最终由总经理批准。
面谈与挽留
部门主管应与辞职员工进行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工作交接
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应开始交接工作,包括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等的回收,以及财务结算等。
办理人事手续
人事行政部门会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包括社保关系的中止和公积金的转移等。
领取离职证明
所有手续办妥后,人事行政部门会为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建议员工在辞职过程中保持沟通的礼貌和专业,确保所有手续按照公司规定办理,以便顺利完成离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