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认缴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核名
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公司名称,由工商局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核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交材料
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等,并附上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等文件。
领取营业执照
提交的材料经审查核准通过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刻章
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部门进行刻章备案。
银行开户
去银行开设公司验资户,由会计审计部门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会计审计部门已盖章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账户,各股东按自己出资比例向此账户中缴足相应的钱款。
税务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后,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登记。
公示认缴信息
登记机关必须如实将公司注册资本、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等登记事项向社会公示。
按期缴纳出资
股东需按照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货币资金的应足额存于公司账户,非货币资金应交付公司或完成过户手续。未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建议:
在注册公司前,确保所有股东对认缴的注册资本有清晰的了解,并确保认缴金额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
及时完成税务登记和纳税登记,以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定期更新公司的认缴出资信息,确保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