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当事人申请或法院引导
当事人主动申请:当事人准备好起诉状、主体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后,可以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的诉前调解窗口,向工作人员提出诉前调解申请,也可以通过法院的线上调解平台在线申请。
法院主动引导: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后,法院立案部门经初步审查,认为案件适宜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的,会主动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诉前调解。
案件受理与分配
受理通知:如果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或法院决定进行诉前调解,法院会受理案件,并向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告知诉前调解程序已经启动,以及该程序的相关信息,如诉前调解案号、调解员的信息等。
案件分配:法院将案件转到诉前调解平台,并根据案件的性质、特点等因素,分配给合适的调解员或调解组织。
调解员联系双方当事人
告知被起诉事宜:调解员会联系被告,告知其被起诉的情况,并询问被告是否愿意进行调解。
了解双方诉求:调解员会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意见和争议焦点,以便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
组织调解
确定调解方式:调解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面对面调解、电话调解、在线调解等方式进行调解。
进行调解协商:调解员会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帮助他们分析纠纷的利弊,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
调解成功后的处理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成功的,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出具调解书:调解成功后,法院根据调解结果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功的处理
反馈法院:调解失败的,不申请司法确认,调解组织反馈法院。
转立案程序: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直接转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建议
诉前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省时、经济、便捷等优势。建议在遇到纠纷时,优先考虑通过诉前调解解决,以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负担,节省司法资源。同时,了解并遵循诉前调解的流程和规定,有助于更顺利地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