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复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再审
提出再审申请: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提交材料:申请再审人应提交再审申请书、书面意见等材料。
受理再审申请
审查期限: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审查方式: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具体方式包括审查再审申请书、书面意见等材料,审阅原审卷宗,询问当事人等。
决定再审
立案并裁定中止执行:在审查期限内,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再审的,应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驳回申请:认为不符合法定再审情形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再审审理
审理程序: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第二审程序审理,具体审理程序取决于原审判决的级别。
上诉权利: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作出判决
再审裁判:法院在审理再审案件后,作出再审判决、裁定。
执行
执行再审裁判:再审裁判生效后,按照判决执行。
这些程序确保了法院对再审案件的审慎处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申请再审时,确保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律规定,以提高再审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