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招标程序的主要步骤如下:
招标资格与备案
项目立项,提交项目建议书。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建设单位招标资格,招标人需具备相应营业场所和专业力量,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办理交易证,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确定招标方式
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公开招标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要求等。
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其必要的附件。
组织投标单位赴现场踏勘并主持招标文件答疑会
招标人组织投标单位赴现场踏勘,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疑问。
接受标书
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投标单位提交的标书。
开标、审查标书及其保函
主持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审查标书中的内容,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决标
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需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与落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建议:
招标人应确保整个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
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应与投标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答疑问,确保投标单位能够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应发挥专业作用,协助招标人完成招标策划、文件编制、发布招标公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