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程序违法是指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从而可能影响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未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擅自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或擅自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
鉴定人或鉴定机构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
鉴定人或鉴定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
鉴定人或鉴定机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
鉴定实施环节违法,如材料采集违法,样本提取违反法律规定程序。
鉴定人、鉴定机构不具备鉴定资质。
受理环节违法,如使用的证据是伪造的、变造的或未经质证。
先裁决后取证。
未告知相对人相关权利。
应当回避却没有回避。
超时限询问查证,刑讯逼供。
非法搜查。
钓鱼取证。
只有一名执法人员调查取得的证据。
执法人员未取得相应执法资格。
采取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采取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
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鉴定程序违法会导致鉴定结果不被采纳,甚至可能导致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被处罚,严重者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确保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