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团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递交入团申请书
要求入团的青年需向所在团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即入团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个人概况、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等内容。
确定入团介绍人
申请入团的青年需有两名本支部团员作为介绍人。介绍人可以是申请者自己选择,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介绍人需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表现和培养考察情况,并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章内容。
成为入团积极分子
团支部在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并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是否接收为入团积极分子。
培养考察
团组织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培养考察,期间会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课和适当的团组织工作,并填写《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成为发展对象
团支部在考察通过后,将发展对象的情况报上级团组织预审,并在支部大会上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填写入团志愿书
发展对象需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履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对待入团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个人受过的奖励或处分等。介绍人应在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
发展对象需将《入团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团申请书一并提交至支部大会讨论。与会成员进行讨论和表决,赞成人数需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
上级团组织批准
支部大会决议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批。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后,申请人才能成为团员。
入团宣誓
批准入团后,需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由团委书记或委员进行谈话,并通知本人。
颁发团员证
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作为其团员身份的象征。
以上是入团的基本程序,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和团组织的要求略有不同。建议申请者严格按照团章和团组织的要求办理,以确保入团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