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程序不适用于以下案件:
选民资格案件:
涉及对选民资格的认定,需要确保选民的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涉及对公民失踪或死亡的宣告,需要依法确定失踪或死亡的状态。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涉及对公民行为能力的认定,需要确定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认定无财产所有人案件:
涉及对财产所有权的认定,需要确定财产的所有权归属。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涉及对财产无主状态的认定,需要确定财产是否属于无主财产。
两人以上对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有争议的案件:
涉及对财产所有权的争议,需要依法解决争议。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案件:
涉及企业法人破产的清偿债务问题,需要依法进行破产清算。
认定婚姻关系无效案件:
涉及对婚姻关系有效性的认定,需要依法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特别程序适用于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但不适用于涉及复杂争议和需要法院判决确定权利归属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