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办事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建议并填写审批表
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审批表报任免机关。
审核
组织人事部门对辞退建议进行审核。
集体讨论和审批
任免机关集体讨论,审批并作出辞退决定。对拟辞退且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当事先对其进行审计。县级以下机关辞退工作人员,由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级党委审批后作出决定。
送达辞退通知书
作出辞退决定的,应当向被辞退人员送达辞退通知书,告知辞退依据和理由,同时将辞退决定送呈报单位。
办理交接手续
被辞退人员需要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存档和备案
将辞退审批表和辞退决定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同时将辞退决定送同级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离职证明和社保转移
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结算工资和福利
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
其他相关手续
包括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以及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
建议在整个过程中,用人单位应确保所有操作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规定,并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