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申请与受理
申请:当事人可以向调解委员会或法院提出调解申请,填写调解申请书,说明纠纷的性质、请求及理由。
受理:调解委员会或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并在一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相关权利和义务。
调查与核实
调查:调解委员会或法院会对纠纷的事实和争议焦点进行调查核实,收集必要的信息,并做好记录。
分析:在调查的基础上,分析纠纷的性质和是非曲直,为调解做好准备。
调解
开始调解: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申请开始,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开始。调解过程中,审判人员会听取双方陈述,查明事实,并引导双方进行协商。
达成协议: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应明确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及其他相关事项,并由双方签名或盖章。
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调解成功后,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记录调解协议的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执行依据。
确认与执行
确认:如果调解协议需要法院确认,当事人可以在调解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会出具确认裁定书。
执行:一旦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
选择适当的调解机构:根据纠纷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愿,选择调解委员会或法院进行调解。
准备充分的材料:在申请调解时,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材料,以便调解过程中能够清晰地陈述事实和请求。
积极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参与,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以便达成调解协议。
以上是调解程序的主要步骤和建议,具体操作中可能会因地区和纠纷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