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审完后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核实案情 :检察院提审的主要目的是核实案情,确保所起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准备起诉材料:
根据提审结果,检察院需要准备起诉材料,包括案卷材料、证据、法律文书等,以便向法院提起公诉。
决定起诉或不起诉
起诉:
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并将案件移送法院。
不起诉:在提审过程中,如果发现证据不足或存在其他疑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类型。
补充侦查:
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以自行侦查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次数通常不得超过两次。
量刑建议:
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应当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移送法院:
检察院在决定起诉后,将案件移送法院,由法院进行审判。
总结来说,检察院提审完后的程序主要是核实案情、准备起诉材料、决定起诉或不起诉,并在必要时进行补充侦查和量刑建议,最终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