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的一般程序如下:
择业准备
心理准备:认清形势,明确就业地区、行业、职业等目标。
材料准备:制作求职信、简历、推荐表、证明材料等。
收集就业信息
获取并分析筛选就业信息。
参加应聘
参加招聘会或前往单位应聘,可能需要经过笔试、面试、组织考核、政审、体检等程序。
签订就业协议书
在双方共同意愿的基础上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将推荐表和审核表原件交用人单位。
办理人事手续
用人单位到当地大学生就业中心办理人事手续,并将盖有印章的审核表及双方协议交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登记。
学校上报就业计划并统一申办《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离校与报到
毕业生离校时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单位报到。
此后与单位之间的手续办理与学校无关,由毕业生与单位联系。
档案转递
学校根据就业计划转递毕业生档案至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
后续手续
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在两年内进行就业,学校继续帮其上报就业计划并申办相关证件。
超过时间未就业,学校将毕业生的户籍和档案转到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由当地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针对不同情况的补充程序:
内部岗位轮换
员工提出调职申请,交所在部门主管审批。
部门主管审批后,人力资源部进行岗位适应性的面谈和了解。
人力资源部初步判断适合新的岗位要求后,与调入部门主管进行协调。
协商一致后,调入部门主管与调职者就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进行沟通。
调职者在要求的期限内进行工作交接。
工作移交完成后,人力资源部发出调动通知。
离职跳槽
提交正式书面辞职申请书,并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交流以期达成共识。
辞职申请表经过逐级审批并获得最高层签署批准。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外国人更换工作
注销原公司工作许可。
转移工作许可至新公司。
国家公务员转任
提前一定时间告知当事人转任意向,说明拟任职务的具体情况,并征求本人意见。
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任免机关解除原职务,由新单位任免机关办理任职手续。
这些程序涵盖了从准备到最终入职的各个方面,确保换工作的过程顺畅。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具体步骤,并提前与相关机构沟通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