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拆除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向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拆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合法后,签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发布《拆迁通告》
审核通过后,拆迁管理部门会发布《拆迁通告》,告知相关方拆迁事宜。
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或直接指定评估机构。
入户调查
评估机构对即将被拆迁的房屋进行实地勘查,了解房屋的实际状况。
评估结果公示
评估完成后,评估结果将公开透明,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评估公司出具详尽的评估报告,并向各有关单位送达。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所有参加者都同意的前提下,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发放、领取补偿款
签订协议后,拆迁主管部门发放补偿款项,被拆迁人可以领取补偿款。
拆除房屋
被拆迁人领取补偿款后,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房屋拆除。
强制执行(如必要)
如果被拆迁人拒绝搬迁或已依法得到安置补偿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在拆除过程中,确保所有步骤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