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重整程序是指 在企业破产法中,当企业经过一系列的重整措施后,其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有所改善,且具备继续经营的能力时,经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从而结束重整程序的法律行为。具体来说,终结重整程序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况: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企业按照重整计划的要求完成了各项财务和经营上的调整,债务得到了妥善处理,企业恢复了正常运营。
法院裁定:
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终结重整程序的申请,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重整计划已顺利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裁定终结重整程序。
企业状况恶化:
如果企业在重整期间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持续恶化,且无挽救可能性,或者存在欺诈、恶意减少财产等行为,法院可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企业破产。
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
债务人或管理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重整计划未获通过:
如果企业提出的重整计划未获得债权人的批准或未能得到法院的批准,重整程序也将被终止,并可能宣告企业破产。
综上所述,终结重整程序是企业在完成重整计划并取得积极效果后,通过法院裁定正式结束重整程序的法律过程。这一过程标志着企业破产程序的一个重要阶段,旨在帮助企业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并最终实现破产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