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通常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明确业务基本事项:
在开展资产评估业务之前,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专业人员需要明确业务的基本事项,包括评估对象、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等。
订立业务委托合同:
评估机构在确认承接业务后,需要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资产评估计划一般包括业务实施的主要过程、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内容,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业务实施步骤。
进行评估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需要对评估对象进行实地勘查,收集和核查验证评估资料,并进行详细分析整理。
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评估人员需要收集所有与评估对象相关的资料,并进行归纳整理,以便进行后续的评定估算。
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选定的评估方法,评估人员对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形成书面结论。
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人员根据评定估算结果编制评估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其依据等内容,并最终提交给委托人。
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在评估业务完成后,评估机构需要整理和归集所有相关的评估档案,包括工作底稿、评估报告、审批文件等,以便后续查阅和管理。
这些程序确保了资产评估工作的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遵循《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