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工资的步骤和程序如下:
协商程序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
协商是自愿的,双方可以自愿达成协议,消除隔阂。
申请调解
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委员会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
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
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
仲裁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劳动者需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拖欠单位支付其拖欠的工资。
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劳动者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不必经过审判程序就可依法发出支付令。
申请法律援助
讨薪农民工可以向欠薪老板和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获取免费的法律帮助。
建议劳动者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再依次采取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等程序,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