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姓名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未成年人改名的程序
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提供相关证明,如父母离异则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协议。
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成年人改名的程序
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提供相关证明,如单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成年人改名需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所需材料
改名申请书。
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证明,如无犯罪记录证明、收养证、单位证明等。
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证明。
审批程序
提交申请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受理和初步审核。
派出所调查审核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最终由公安局或分局审批,并在一定时限内完成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一般3个工作日内办结。
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一般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
改名后,原姓名会作为“曾用名”备查。
改名涉及个人银行卡、社保、医保及产权证等一系列问题,需慎重处理。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尽量提前规划,避免在办理过程中因材料不足或不符合要求而延误。
如有特殊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