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特殊程序

时间:2025-01-25 00:14:09 手机游戏

特别程序是指 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相对,特别程序是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理某些类型案件另行规定的程序,案件类型不同,审理的程序也不相同。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大致可分为三类:

非讼事件:

包括宣告失踪人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宣告公民无行为能力、督促程序(发布支付命令)、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证书失效或无效)等。这类事件的目的是在没有民事权利争议的情况下,确定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一定的法律事实是否存在。

婚姻和亲子关系事件:

如婚姻无效、亲子关系确认等。

行政法律案件:

包括对选民名单错误提出的申诉案件、对行政机关的职务行为提出的申诉案件、向公民追索税款和其他欠款的申诉案件等。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不是解决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争议,而是负责审查行政机关的职务行为是否合法,确定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如课处罚金、没收财产等。

特别程序的特点包括:

一审终审: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上诉。

免诉讼费用: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免诉讼费用。

特殊规定:特别程序在程序上应有特殊规定,不能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各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很不一致,划分的标准和种类也不相同。在我国,特别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