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应履行以下程序:
申请
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需携带的证件和证明包括:
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
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需持离婚证;
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
不明之处应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登记
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不予登记的情形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非自愿的;
已有配偶的;
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总结:
结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将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