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测温的程序如下:
选择测温时间
测温时间应在每天的上午6时到晚上9时之间选择两个时间段进行测量。
测温时间也可以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在每天8:00-21:00之间。
关闭门窗
在测温前,用户应关闭室内所有门窗,并等待至少30分钟,以确保房间温度稳定。
放置测温仪器
使用经检定合格的精密玻璃水银温度计或数字温度计,示值允许误差为±0.3℃。
将测温表放置在房间中央,距地面1.2±0.1米的高度。
开始测温
待测温仪器表示值稳定后开始记录温度。
测温时间应不少于10分钟。
记录数据
每次测温后,记录下测温表显示的温度值。
计算平均值
连续测量三天,每天测量两次,取三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为用户的实际温度。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用户对供热单位的测温结果有异议,可以委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测温,并预付检测费。
签字确认
测温结束后,将测温结果填写在测温记录单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后续措施
如果测温结果未达到相关规定的温度标准,供热单位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按照规定进行退费。
通过以上程序,可以确保暖气测温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帮助用户了解室内供暖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