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后,会立即逮捕犯罪嫌疑人,并将其送往看守所羁押。同时,公安机关需要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将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或涉及面广、取证困难,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会将案件材料、证据和起诉意见书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案件后,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补充侦查
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且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后,人民检察院将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并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在受理公诉案件后,应在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时,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总结起来,批捕后的程序包括:公安机关逮捕并继续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提起公诉和法院审理。整个流程需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