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程序通常被称为 司法程序。司法程序是指司法权行使时所必须遵循的法定的方式、方法、顺序及步骤等的总称,包括起诉程序、审判程序等不同的内容。它涉及国家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所遵循的法定程序,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
司法程序按照案件性质可以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种程序:
刑事诉讼程序:
涉及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解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受刑事惩罚的活动以及由此发生的关系。刑事诉讼程序通常包括立案、侦查、公诉、审判、执行等程序阶段。
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机构的违法行政行为,侵害其权利时,请求国家司法机构予以撤销(救济)的法律程序。行政诉讼有双重目的:一是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二是判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民事诉讼程序:
为解决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因私法关系所生纷争,由国家司法机构予以裁判的法定程序。民事诉讼的目的具有多重性:保护私权、解决纠纷、维护私法秩序等。
此外,司法程序还可以根据案件的简单复杂程度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评议和宣判等步骤,而简易程序则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具有诉讼方式简便、受理程序简便、传唤方式简便、实行独任制审理、开庭审理程序简便和审结期限较短等特点。